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冒名欺诈的提示
27.12.2014 19:34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据反映,近日有不法分子假冒国税部门名义,借推行增值税税控系统对新办企业进行欺诈,以“培训教材”、“卡费”、“电脑”、“税控系统”等名目收取数千元费用,出具伪造的“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但不提供任何税控设备、开票软件及技术服务。
对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纳税人,国税部门对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纳税人,一律出具统一样式的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 ,并在通知书中明确告知我市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的联系方式,供纳税人自主选择,由服务商负责办理相关税控设备购置及技术服务。国税部门不参与经营活动,也不向纳税人收取任何相关费用。纳税人凡发现有假冒国税部门骗取收费的,请及时向主管国税部门核实情况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1月21日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27.12.2014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