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局长诈骗钱财 老汉被判拘役

24.02.2016  11:11

   天津北方网讯: 一名有前科退休人员,虚构原为房管局副局长身份,以办理公租房为名,骗取被害人钱财。2月23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判处被告人拘役。

  被告人胡某某为本市退休人员,1975年至1981年之间,曾因流氓、诈骗被劳动教养、行政拘留,1987年1月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1992年5月因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2013年3月至9月间,胡某某在得知被害人杨某某的女儿正在办理公租房的事实后,向杨某某称其在和平区房管局退休,原为副局长,能为其女儿办理公租房。胡某某以需要交纳押金、好处费为由,先后两次骗取杨某某共计人民币5500元。在数次催要无果后,杨某某向派出所报案,胡某某在2015年12月10日接到民警电话后到公安机关自首。2015年12月14日胡某某的妻子向杨某某赔偿各种损失8000元,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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