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集团推动清理退出工作规范化
农垦集团坚持依法依规推动清理低效企业工作,主动对接国资监管清单要求和低效企业退出政策,把建章立制做在前面,着力规范工作流程、职工安置办法和托管中心管理,为加快清理低效企业提供制度保障。
规范退出工作流程。 按照国资监管清单要求,做好退出核准事项的承接工作,制定《农垦集团所属企业清理退出工作指导》,制作《改革请示与方案(样张)》,对下属企业的请示和要件进行严格要求,特别是对企业改制退出的原因、资产债务处置方案、人员安置方案、组织保障做出明确规范,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为清理退出工作提供详实的操作指导。相关规范还对企业退出决策程序、工作方案制定、审计评估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并着眼于防范风险,要求所有企业退出事项都必须出具法律意见书,把依法依规治企进一步落到实处。
规范职工安置工作。 制定《天津农垦集团清理退出企业职工安置办法》,规范职工安置工作流程,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进入托管中心管理的职工范围及待遇、职工档案保管和社会保险的处理作出统一规定。结合农垦集团实际情况,对于不能享受低效企业政策的大龄职工和退休职工,采取托管中心代管的方式,统一职工安置渠道,整体推进改革退出工作。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模板)》,对职工分流安置渠道、职工债务处置、安置职工经费来源等作出明确限定,便于企业实施操作。
规范托管中心管理。 集团先后走访调研一轻、医药、百利、纺织等集团,学习托管中心组建、运营和管理方面经验,积极对接低效企业政策,出台《农垦集团托管中心管理办法》,明确界定进入人员的范围,规范了进入托管中心的程序和所需材料,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工作人员和所需经费切实保障到位。《办法》还统一规定了进入托管中心人员可以享受的待遇,明确了生活费标准,最大限度解决职工生活困难,维护和谐稳定,确保清理低效企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