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办关于举办农机安全监理业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委:
为认真履行好农机安全监理依法行政职责,进一步规范农机监理行政许可和安全技术检验行为,加强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农机安全监理业务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农机监理行政许可业务;
2.农机安全技术检验;
3.农机事故统计报送分析;
4.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
5.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评价考核指标解读;
6.报废农机拆解、注销流程。
二、培训时间
2017年3月2日,上午8:45报到,会期1天。
三、培训地点
西青宾馆(西青区杨柳青镇西河闸西)。
四、参加人员
各区农机安全监理站(科)长、受理员、检验员、农机事故统计报送人员、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人员。
五、有关要求
1.各区农机安全监理站(科)长在培训前认真学习《2017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评价考核指标》、《2017年天津市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年天津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农机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及驾驶员审验工作的通知》。
2.检验员在培训前认真学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检验业务知识。模拟制作《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单(人工检验部分)》各2份,用于会上交流。
3.受理员在培训前认真学习农业部有关部颁规章及《天津市农机牌证业务工作规范》。模拟制作拖拉机驾驶员初次申领业务档案2份,用于会上交流。
4.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人员在培训前认真学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数据报送制度,熟悉相关业务。模拟制作《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记录(一)》、《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记录(二)》和《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各2份,用于会上交流。
5.负责农机事故统计、分析、报送工作人员在培训前认真学习《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及农机事故统计报送制度。
6.参加培训人员着农业部统一式样和标识的工作服。
7.请各区于3月1日前上报参训人员名单。
市农机办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