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办关于举办第二期农机行政执法处罚文书专题研讨班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委: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提高农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准确把握对案件性质的定性和对案件处理的量化。根据农机办2015年度工作安排,决定举办第二期农机行政执法处罚文书专题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时间 | 内容 | 主讲人 | 主持人 | |
9 日
| 8:30-11:30 | 讲评各区县行政处罚案卷。 | 李广来 | 张发成 |
11:30-11:45 | 总结讲评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部署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 | 宁连云 | ||
11:45-12:00 | 部署技能比武活动,通报1-9月“三率”情况。 | 鲁付常 | ||
14:00-16:00 | 按反馈意见修改今年行政处罚案卷。 | 各区县 | 鲁付常 | |
16:00-17:30 | 补充绘制原卷《现场勘验图》,模拟制作《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行驶证或驾驶证)》、《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 | 各区县 | ||
19:00-21:00 | 模拟制作无证驾驶、查封(扣押)处罚案卷。 | 各区县 | ||
10日 | 8:00-16:30 | 各区县汇报、演示按评查意见修改的案卷和模拟制作的执法文书。 | 各区县 |
二、培训时间
2015年9月9日至10日,会期2天。 请于9日(星期三)上午8:15报到(请提前15分钟到场)。
三、会议地点:天津市农机化示范推广中心(天津市宁河县东棘坨镇)。
四、参加人员
各区县分管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副主任(滨海新区农委参照其他区县自行安排),站(科)长1人,负责本区县案卷制作的监理人员1人。
各区县分管主任9日上午培训后的活动自行安排。
五、会前准备内容
请各区县认真研究《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农机)》、《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相关资料和今年制作的行政处罚案卷,并对照纸质案卷尽快补充完善电子档案卷。
六、有关要求:
1、各区县要认真领会此次农机行政执法处罚文书研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参加人员要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完成课后作业,做到学以致用,确保研讨效果。
3、请各区县携带上述相关资料、行政处罚案卷(电子版)和笔记本电脑 1台, U盘1个。
4、各区县请于9月7日12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市农机办安全监理处,参加培训监理人员统一着制服。
联 系 人: 杨志 联系电话 27385881(传真)
市农机办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