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办关于召开农机行政执法文书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津农机监〔2015〕1号
市农机办关于召开农机行政执法文书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业局:
为提高农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提升办案质量和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准确把握对案件性质的定性和对案件处理的量化。根据农机办2015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召开农机行政执法处罚文书专题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农机行政执法处罚文书研讨交流。
二、会议时间地点
2015年1月21日至22日,会期2天。请于21日(星期三)上午8:30前报到,报到地点:锦江之星快捷酒店(地址:白堤路与航星道交口科研东路六号<市农机办旁> )。
三、参加人员
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科)负责行政执法的站(科)长(或副站长)1人,负责执法检查和案卷制作人员2人(共3人)。
四、会前准备内容
请各单位组织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认真研读《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农机)》、《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对照会前下发的3份行政执法处罚文书(市农委法规处推荐上报农业部参评优秀案卷),对本单位制作的农机监理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一套交流卷(电子版),其中修改部分字体用红色标注。
会上交流的主要内容是:
1、对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本单位制作的农机监理行政执法处罚文书在执法程序和法律适用方面有哪些问题。
2、对照《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本单位制作的农机监理行政执法处罚文书在哪些方面进行了补充完善。
3、对会前下发的3份行政执法处罚文书(市农委法规处推荐上报农业部参评优秀案卷)在哪些方面进行了学习借鉴。
4、各单位在对交流卷(电子版)进行全面修改完善的同时,尤其要重点充实完善以下内容:
(1)《行政处罚决定书》要着重充实完善“案件来源、立案情况、违法事实、证据列举及说明、案件处罚理由与依据、事先告知情况、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自由裁量说明”等内容。
(2)《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要着重充实完善“所检查的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或所勘验的现场具体地点、范围、状况”等情况。
(3)《询问笔录》要着重充实完善“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事实经过、因果关系及后果”等内容。
(4)《查封(扣押)现场笔录》要着重充实完善“查封(扣押)决定书及财物清单送达、当事人到场、实施查封(扣押)过程、当事人陈述申辩以及其他有关情况”等内容。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请于1月15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市农机办安全监理处。
2、请各区县至少携带笔记本电脑 1台, U盘1个。
3、参加会议人员统一着制服。
4、交流卷(电子版)中当事人的真实姓名统一调整为姓+某某。
联 系 人: 杨志 联系电话 27385881(传真)
市农机办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