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办关于开展2015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考评的通知
津农机监〔2015〕119号
市农机办关于开展2015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考评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委:
按照《市农机办关于印发2015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评价考核指标的通知》(津农机监﹝2015﹞12号)要求,将对各区县2015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1、2015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各项指标落实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3、“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情况;
4、农机专业合作社、设施农业园区安全生产情况。
二、考评领导小组
市农机办成立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价考核2015年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完成情况。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农机办副主任李广来担任,成员为张发成、鲁付常、何庆生、杨志、赵俊龙。
三、考评方式
听取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实地检查1至2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和设施农业园区;抽查1个乡镇,检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考评时间
2015年11月26日-12月10日,具体行程届时通知。
五、考评要求
1、各区县农机中心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认真对2015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并制作成多媒体演示稿,由监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向考评组汇报。
2、各区县农机中心要认真整理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分类建档。
3、考评组要严格按照《2015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评价考核指标》进行打分,考评结束后,要将考评情况进行总结,确定2015年度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达标单位。
4、考评组要认真遵守“八项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行程,轻车简从,廉洁高效,注意安全。
市农机办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