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机办开展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和实施品目调研工作的通知
津农机管〔2015〕133号
市农机办开展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和实施品目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中心、滨海新区农委:
为科学规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了解各区县对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品目的意见和建议,我办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和实施品目调研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各区县要根据本地区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农民购机需求和农机化发展规划、农机购置补贴规划等,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测算本地区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和补贴品目范围。在测算过程中,要充分考虑2015年度资金结余、结转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存量资金,避免出现该用未用和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在确定补贴品目范围时,要主动征求本区县财政和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等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确保调研结果科学、准确。
各区县要将资金需求测算结果填入《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需求调查表》(见附件)。对于2016年建议新增的特色农机补贴品目产品,要编写简要说明,主要包括新增产品名称、主要功能、技术参数和指标、生产厂家、型号、销售价格、预计需求数量、是否取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等内容。
各区县11月30日前将主要领导审签后的调查表和测算说明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办,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再接受变更。邮箱地址:njjjdglch@sina.com。
附件: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需求调查表
津农机管〔2015〕133号附件2016补贴资金需求统计表.xls
市农机办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