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采取了“自主购机、带机审核、定额补贴、区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新操作程序,使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公平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提升。结合我市“一减三增”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和“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要求,合理选定购机补贴范围,扶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大型、高性能、复式作业机具及粮食生产、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所需机具。市区两级通过完善操作流程、强化正风肃纪、推进信息公开、加大监督检查、开展警示教育、延伸绩效考核等措施,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目标。新增各类农业机械7936台,有4637个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户)直接受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连续四年被农业部通报表扬。同时,加强政策创设,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天津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