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机试验鉴定站通过市级农机鉴定能力到期认定

24.05.2015  16:36

  近日,天津市农机发展服务中心委托市农机研究所所长庞俊杰研究员、市农机推广总站副站长张宝乾研究员组成评审组对市农机试验鉴定站的鉴定能力进行评审。市农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胡伟,科教处处长蒲小平、副处长沈孝均,市农机试验鉴定站部分科技人员参加了评审会。

  评审组在听取该站鉴定能力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后,到实验室、仪器室、档案室进行实地考察。通过现场询问、抽查案卷的方式,对该站的机构资质、质量管理、设备设施、人员条件进行了全面考核。

  经评审组审核,市农机试验鉴定站已形成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在内的文件化质量管理体系,基本适应农机试验鉴定的工作需要;仪器设备的数量、性能满足开展所申请鉴定工作的要求,关键仪器设备配备率和在用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均符合规定;相关人员素质鉴定能力基本满足鉴定工作需要。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的资质符合要求;申请的64种产品均有依据部级推广鉴定大纲或市级推广鉴定大纲的推广鉴定报告,为到期重新认定;考评结论为“通过”。

  胡伟副主任指出,鉴定工作一定要严格按照鉴定程序和鉴定大纲的要求进行,要科学严谨,依法鉴定,确保鉴定质量。要明确职责范围,廉洁自律,坚决杜绝报告虚假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