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政府法制办对本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进行专业培训

01.12.2015  15:02

 

为提高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及仲裁委办公室工作人员政策和业务水平,指导各调解仲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增强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能力,  11月20日,天津市津南区政府法制办应邀为全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进行专业培训。

本次培训立足本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条文为基础,逐条分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理论要点与业务流程,并结合本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工作实际情况重点讲解了以下内容:一、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总体形势;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立法目的与法律性质;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关于仲裁工作的主要程序规定;四、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的职责要求。讲座最后区法制办负责同志重点强调了今后工作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业务理论的学习方法。

参加学习的学员表示,本次培训做到了逐条解读,有所侧重,有助于提升全区土地承包仲裁委委员会仲裁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与职业意识,规范仲裁程序,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深入开展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