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暑期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暑期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849号)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形势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暑期儿科医疗服务工作,密切关注暑期儿科重点疾病发病情况,科学研判季节相关的儿科医疗服务需求变化形势,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合理调配资源、补足能力短板,为我市儿童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针对暑期特点,合理安排救治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结合暑期易发季节性疾病及因外出活动增多致意外伤害高发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医务人员、医疗物资配备工作,确保急救设施设备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不得出现停诊、拒诊情况。要强化门急诊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核心制度,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服务和疏导工作。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要做好院前急救工作,保证急救电话畅通,及时接警,迅速出警,妥善处置并及时转运患儿。要做好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和防暑降温工作。
三、明确功能定位,提升服务能力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办〔2016〕266号)要求,科学统筹辖区内儿科医疗服务资源,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指导医疗机构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人员配备、做好教育培训等措施,有效提升儿科医疗服务能力,逐步构建完善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儿童专科医院、设置儿科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自身功能定位有效发挥作用,通过构建儿科医疗联合体等形式建立畅通的分工协作机制,合理引导和分流儿科患者。
四、加强组织管理,做好健康宣教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暑期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将其纳入“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重要内容之中。卫生计生行业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渠道,加强对暑期儿科高发疾病防治和意外伤害防范知识的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效降低发病率,缓解暑期儿科就诊压力。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暑期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849号)请各单位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 http://www.nhfpc.gov.cn )“医政医管”栏目自行下载。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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