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了办案效率 法院首次试水“微信庭审”

30.03.2016  10:41

  河东区法院近日尝试利用微信进行庭审。据悉,这是天津市法院首次试水“微信庭审”。

  “微信庭审”的是一桩变更抚养权案。原告王女士现居澳大利亚悉尼,其哥哥王亮(化名)作为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全权代理,并向法庭提交了有双方签名的委托授权书。王女士本人在庭前和庭审时均没有到庭,为了能与王女士沟通案情,查明真实意思表示,主审法官通过王亮的手机与王女士微信联系,当庭与其进行微信语音通话,询问委托情况和案件情况。

  在微信中,王女士写明其在悉尼的现住址和护照号,委托其哥哥特别授权代理本案,并与被告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微信通话内容均得到双方当事人认可。庭后,主审法官通过王亮手机将与庭审相关的微信内容截屏并打印留做记录。

  微信庭审,此前在外地已有出现。这一方式出现之初,人们尚且对其是否能够实现公正表示怀疑,如今,经过外地法院屡次尝试,已日臻成熟。河东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利用微信庭审的案件程序严谨、内容清晰、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做到了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存,提高办案效率。(记者高立红 通讯员吴玉萍 胥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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