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消费品召回办法实施 进口产品有问题须召回

04.01.2016  10:43

   天津北方网讯: 进口汽车召回,很多市民早已听说过,但进口家用电器和儿童用品也将启动召回制度,你知道吗?从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实施。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本市不少家电卖场表示一直在执行进口商品的召回制度,但基本形同虚设。

  过去家电召回基本不涉及国内市场

  事实上,和汽车一样,家电产品也有可能因为设计、制造等原因导致同一批次的产品出现质量缺陷。

  据了解,去年6月初,韩国某知名家电品牌的一款洗衣机召回,召回发布的国家或地区为澳大利亚,产品涉及2010年至2013年生产的多个型号。早些时候,夏普、三洋电机等日本品牌都因产品缺陷召回过洗衣机。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数据显示,从2012年到现在,面向全球召回的家电品牌有博世西门子、东芝、戴森;在日本展开召回行动的有大金空调、三洋洗衣机、夏普洗衣机等;在美国市场进行召回的有格力除湿机、LG洗衣机等,缺陷产品召回量最大的达到500万台,少的也有几十万台,但都不涉及中国市场。

  现在进口产品不能特殊对待

  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规定,消费品召回的范围将实施目录管理,消费品目录由质检总局制定、调整,拟首先从儿童用品和家用电子电器产品开始实施。其中,儿童用品主要包括11类产品,家用电子电器产品主要包括9类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国内生产的产品,进口产品在召回上也享受“国民待遇”。《管理办法》规定的生产者范围,也包括了从中国境外进口消费品到中国境内销售的企业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授权机构。也就是说,国际家电品牌在中国市场销售的进口家电,如果涉及全球缺陷召回,将不能撇开中国市场,必须被强制召回。

  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管理办法》规定的目录管理制度改变了我国现行的对不同的产品分别制定管理规定的立法模式,将儿童用品、电子电器产品等一般消费品都纳入召回管理范畴,并实施统一的管理体制和召回程序。此外,尚未列入目录,但需要召回的其他消费品,可以参照《管理办法》执行。

  本市进口家电召回形同虚设

  日前,记者走访了津城几家大型家电卖场。某家电卖场的客户经理说,为了确保购买进口家电的消费者利益,公司一直和相关进口品牌在执行召回制度,但从来没有进口家电在国内提出产品召回,所以我们也没有遇到过类似情况。

  本地一家进口空调代理商负责人告诉记者,家电召回一事,在天津和整个国内都很少有过,不少国外的生产企业在发布召回消息的时候,都没有涉及中国。据了解,本市大多数的正规家电卖场几乎都在执行进口家电召回制度,但没有任何进口品牌发布召回商品涉及国内批次,因此,此前这样的制度等于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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