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启动
日前,北辰区不动产登记分局和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在现场为第一批权利人发放了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北辰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启动。
挂牌仪式后,居民王先生拿到了编号为100034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这是北辰区颁发的首个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多个部门的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按照统一的依据,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不仅仅指房产和地产。根据国务院通过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涵盖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共十个类别。
《不动产权证书》内容更详细,增加了镭射区,防伪更科学。与以往的房产证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每个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代码,采用七层28位层次码结构,由宗地(宗海)代码与定着物代码构成,必须通过测量等手段使之从空间上相互区分,这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的“身份证号码”,通过《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不动产单元号可以锁定不动产的宗地信息。
此外,《不动产权证书》还增加了使用期限、起止日期、取得价格和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信息更加透明。其中,使用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使用期限问题。
据了解,北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具体受理北辰区域范围内的各种不动产登记,包括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等若干登记内容。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北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目前仍在原北辰区房地产登记制证中心受理各类登记业务。申请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要件、办理时限等具体内容可点击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站查询。不动产登记的职能整合,实现了一个辖区内各项登记由一个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改变了以往企业分别、多次到不同的登记部门办理的情况,切实提高了登记管理职能和政府办事效率,既降低了政府行政成本,也方便了企业、群众办理,维护不动产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成立不动产登记分局和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不动产登记分局和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为下一步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工作迈出坚实有力的一步,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