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至16日南开区全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工作
2016年1月13日下午,我市发布Ⅲ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南开区政府在接到通知后,区长陈玉恒、分管副区长陈友东分别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抓紧落实好市政府、市指挥部的各项要求,立即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副区长陈友东签发《南开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区政务网对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下发《通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南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的流程,对责任应急保障部门通讯录人员逐一采取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要求各单位执行分工方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1月16日,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津政发明电〔2016〕004号),宣布各项应急措施从16日12时起停止实施。
重污染天气期间,我区空气质量保障小组立即全员上岗,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空气质量保障“五个一”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在道路水洗、渣土运输、工地抑尘、严禁烧烤等方面重点保障,严格精细化管理。
截至2016年1月16日12时,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分部各成员单位均已按照《南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一、区建管委责成南开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将《通知》内容传达给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负责人,要求全面停止各项目土石方作业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控扬尘污染,做到“5个100%”控尘措施。1月13日至16日区建管委共出动巡查人员10人次,分成两个小组对辖区内在施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天拖I、N、O、D、G地块、中心小学、市委党校、手表厂、崇德园和黄河道影院改造的施工项目进行执法巡查。1月14日的巡查中发现黄河道影院改造施工存在裸露渣土未苫盖的问题,现场已联系相关负责人进行整改;天拖D、G地块发现的裸地问题已经整改完毕;1月15日对天拖项目工地的苫盖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目前控尘措施良好;其他项目工地均已陆续停工。执法巡查人员对重点项目工地进行反复巡查,确保重污染期间停止土石方作业,并派专人盯守,落实规定要求。
二、区市容园林委、市政局、房管局已要求所属单位在重污染期间落实响应措施。1月13日至16日区房管局共出动巡查人员63人,分别对我区内的南方灯具城工地、山西宾馆后侧工地、冶金路工地、渭水道线毯厂工地、长江道小客车厂工地及我区管辖范围内可能存在的拆房点进行了巡查监督。目前南方灯具城、山西宾馆后侧及冶金路工地均处于停工期,且均按“5个100%”要求进行了苫盖,控尘措施到位,未发现不合格现象;渭水道线毯厂工地、长江道小客车厂工地已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此外我管辖内也未发现其他拆房点及拆房现象。
三、区环卫局已安排清洁队伍,扩大道路机扫区域,按照市市容园林委《重污染天气道路机扫水洗应急保障预案》执行。1月13日至16日区环卫局作业人员共出动机扫车67辆,小型机扫车20辆,吸尘车89辆,洗路车34辆,洒水车41辆,高压清洗车3辆,共254辆清洁车进行早晚不间断机扫水洗作业。严禁作业人员焚烧垃圾树叶,加强对施工工地和道路洒漏的源头管理,积极协调交管部门,完成对辖区主干道路的大清洗。
四、各街道办事处执法大队抽调力量,加大巡查力度,集中清理整顿街面非法经营,组织执法人员对露天烧烤的巡视,对重点区域进行加强管制。
五、公安南开分局牵头,严格落实《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
六、深化网格化管理,全区各级网格员以及专职网格监督员全面上岗,在出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关键时期,加强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和处置大气污染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配合街道自动监测点位的实时监控,做好保障措施的落实。发现祭祀烧纸、焚烧树叶、荒草、垃圾等问题立即制止并上报。
七、区新闻中心牵头,提醒群众尤其敏感人群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发布重污染期间出行信息的提示,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