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出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18.11.2016  03:32

  为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近日,东丽区法建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司法局联合下发了《东丽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从五方面提出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一是突出学习宪法,培养宪法意识。二是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三是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四是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五是深入推进法治实践,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

  《制度》健全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和法治培训制度、依法决策各项制度、依法履职各项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和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制度、考核评估机制等六类制度。

  《制度》强调各单位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各项制度措施,体现不同岗位特点,并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