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7.12.2014 21:03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文件 津中小企〔2014〕53 号 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中小企业局、滨海新区经信委: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下发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14〕12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区域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下发到园区内的每一家企业,要将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层层部署到企业,坚决防止较大重大事故发生。 2014年12月2日 (联系人:于有利; 电话:24303512;传真24223368) (此件主动公开) 区县示范工业园区 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示范园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关于下发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津安生〔2014〕12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4年12月初至2015年2月底,在区县示范工业园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本次大检查采取以区县为单位自查与市局督查抽检相结合的形式。本次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果将作为园区安全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推动落实,领导小组由副局长王云齐任组长,经济运行处副处长孟继明任副组长,具体方案实施由局经济运行处组织承办。各区县都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县的大检查工作。 二、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 (一)部署阶段 12月初制定工作方案,下发各区县中小企业局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检查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2月28日) 1.以区县为单位自查自改。园区内全部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区县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并加强监控,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必须要采取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2.市局督导抽检。市局将对区县主管部门和驻区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进行抽查。 (三)总结汇总阶段 各区县要认真分析总结冬季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后,于2015年2月25日前报市中小企业局。市局汇总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大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园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园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冬季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3.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有危险化学品和冶金、建设施工、燃气管道、防火安全、特种设备、爆炸性粉尘作业、用电安全的企业。
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综合处 2014年12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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