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市场监管局强化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实现“三促进”

14.03.2017  15:07

宝坻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执法监督平台数据归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规范执法程序,促进执法信息真实合法。执法程序的规范执行和执法文书的规范使用是执法监督平台案件规范录入的前提。该局根据执法工作实际,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与办案衔接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为的意见》等十几项规定,并配套下发了文书规范要求、查封扣押法律依据、案件装订要求等规范30余个,对行政执法实行规范化制度管理,并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多次集中培训,很好地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规范了执法程序,确保了执法信息的真实、合法,为平台的规范录入夯实了基础。

二、统一数据标准,促进平台项目准确录入。为解决执法监督平台没有明确的数据归集标准,导致录入过程中对操作、格式掌握不一致的问题,该局结合上级要求,制定了近万字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规范》,对执法监督平台的所有录入项目逐项进行规范,制定出了统一、详细的录入标准。《规范》考虑到了录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明确了具体应对措施,使录入的每一个步骤的操作都有据可依,使执法人员在录入过程中都能按部就班地规范录入,不再有疑惑之处,从而保证了录入信息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并且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预警信息产生。

三、实施两级监督,促进执法信息及时归集。该局本着“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将平台数据录入的时效性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指标,通过实施两级监督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首先,在各基层执法单位指定专人担任平台监督员,监督员每天登录平台查看录入情况,并与书式档案进行核对,监督本单位录入情况,每月定期向局法规科报送报表;其次,局法规科按月对各单位平台监督员上报的情况进行汇总,并结合案件核审、执法事项备案等情况对各单位是否按时录入进行核实,对各单位的录入进度进行通报,对未按时录入的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通过上述举措的实施,该局执法监督平台案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两年来,该局共录入行政执法检查28002次,一般程序案件702件,简易程序案件117件,录入数量、准确度、及时性在全区名列前茅,多次得到了区政府法制办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区推广了该局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