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法院三项举措做好清明节期间廉政工作

07.04.2015  22:10

  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问题反弹,清明节前,河东法院发出通知,提出做好清明节期间廉政工作三项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教育。要求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广大干警组织意识、纪律观念和反对各种封建迷信、奢侈浪费的教育,使广大干警在清明节期间祭奠扫墓活动中,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管理。要求各部门要在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干警的管理和监督。清明节前公车一律履行封存手续,加强清明节期间车辆管理,如有紧急情况用车,严格执行车辆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车辆派遣审批手续,严禁动用公车、警车参与祭奠扫墓等活动。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督促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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