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试验区租赁企业可兼营商业保理业务
10.08.2015 12:49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据了解,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相辅相成。融资租赁公司特别是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与中小微企业结合紧密。在开展租赁业务同时,租赁企业可以将中小微企业(承租人)大量未到期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并由金融机构为租赁公司提供应收账款的综合金融服务。通过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此次本市也重新界定了融资租赁行业的营业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来源:( 天津商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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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015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