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和用药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27.10.2017 22:18
本文来源: 卫生厅
为培育担当实干的行业作风,排查医疗用药安全隐患,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医改获得感,我委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天津市医疗质量和用药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按照我委制定并印发的《天津市医疗质量和用药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互查工作方案》,本阶段专项检查依据行政区划采取各区互查方式,每区随机抽取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机构各1家,检查内容涵盖了医疗质量、医院感染、护理质量、行业作风等多方面管理内容,要求检查过程务必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切实发现问题、排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力求实效。
本阶段专项检查历经11天,共互查医疗机构64家,参与检查人员共计130余人次;发现了部分医疗机构对《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天津市医疗安全管理规范和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培训不到位、医务人员对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掌握不熟练等医疗质量管理缺位;洗手设施不规范等医院感染管理风险;责任护士对患者病情评估不全面、护理记录不详细、提供护理相关健康指导欠佳等护理管理隐患;出院病人“红包”问题随访率未达到100%、“关键科室、关键人员、关键药品和耗材”不明确等行风管理问题,已当场反馈各区卫生计生委和被查医疗机构,要求立即整改、一抓到底,探索建立缺陷管理的长效机制。
通过互查,有效强化了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和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将责任压实传导到医疗机构内部各科室部门,将制度真正落实到日常临床工作中。下一阶段,我委将抽取部分医疗机构,由委领导带队,对前期专项行动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不松劲,以实际行动践行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健康天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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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0.2017 22:18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55号建议的答复
冯喜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院开展住院患者卫生厅
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示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