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视对象

12.12.2017  08:42

  经天津市委批准,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视将对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党委、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天津华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北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等22家市管国有企业及其所属的4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