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2016年1月27日政协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23日至27日举行。
会议期间,中共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等市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参加界别联组讨论,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共商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大计。会议听取、讨论并赞同黄兴国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并赞同《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讨论并赞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会议审议并批准臧献甫主席代表市十三届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并批准李文喜副主席代表市十三届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委员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紧围绕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协商议政,积极建言献策,并就加强政协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生动践行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充分展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机与活力。会议开得隆重热烈、富有成效,是一次发扬民主、增进共识、凝心聚力、团结奋进的大会。
会议高度评价了“十二五”时期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委员们认为,“十二五”时期是天津发展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各界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美丽天津建设,在抢抓机遇中干事创业,在迎接挑战中砥砺前行,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经济结构显著优化,改革活力显著增强,区县经济显著壮大,城乡面貌显著变化,群众生活显著改善,各方面都发生了新的历史性变化,为“十三五”时期和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们认为,一年来,在中共天津市委的领导下,政协天津市委员会及其常委会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为主线,着力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着力凝聚改革发展智慧力量,着力增强协商议政质量成效,着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机关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建设美丽天津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落实中央对天津定位、推动美丽天津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关键时期。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增后劲、补短板、促均衡、上水平,打好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决胜之战。要坚持创新发展,高水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打造全国先进制造业研发基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现代都市型农业,加快打造人才聚集新高地,着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要坚持协调发展,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交通、环保、产业一体化发展,加强城乡统筹、区域统筹,进一步增强滨海新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提升中心城区功能,提升郊县经济发展水平,着力开拓发展新空间。要坚持绿色发展,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深入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构建现代化城市空间格局,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加强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着力建设生态宜居城市。要坚持开放发展,加快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十个一”改革,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着力构建改革开放新优势。要坚持共享发展,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安全天津建设,着力创造富裕安全文明的幸福生活。
会议强调,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落实中央对天津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共天津市委决策部署,按照“适应新常态、树立新理念、培育新动能、再上新水平”的要求,把为“十三五”时期发展献计出力作为履行职能的主线,着眼建设高质高效、持续发展的经济发达之都,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创新创业之都,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绿色宜居之都,文化繁荣、社会文明的魅力人文之都,共有共享、安全安定的和谐幸福之都,围绕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抓住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2016年协商计划,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议政成果。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联系面广、代表性强的优势,聚焦实施20项民心工程、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积极推动全市重点工作的落实。要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团结统战功能,搭建大统战平台,做好大团结大联合工作,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不断巩固和发展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要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激励委员始终秉持群众观念和为民情怀,始终保持务实进取和勤勉敬业,依靠全体委员共同努力推动政协工作创新发展。
会议指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天津正处在多重战略机遇叠加、加快推进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办法》,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提高协商成效,广泛凝聚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为建设美丽天津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天津市委的领导下,同心同德,群策群力,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市政协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天津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