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旅游局扎实做好春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为确保春节旅游安全,营造和谐、有序、安全、规范的旅游环境和节日气氛,按照市、区两级关于春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津南区旅游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春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及时部署。多次组织各镇旅游主管部门、旅游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旅行社的主要负责人召开旅游安全工作会议,及时转发了《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天津市旅游局《关于今冬明春在全区旅游行业开展整治火灾隐患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旅游企业强化旅游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构建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
二是强化意识,督促自查。要求旅游接待宾馆、饭店严格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要求旅游景区景点加强游乐设施和游览秩序的检查,各种特殊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游乐设施坚决停运;要求旅行社加强对租用车辆资质及车况的检查,严禁租用无营运资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用于旅游接待服务,排除租用车辆的安全隐患。
三是加大力度,开展检查。为督促旅游企业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1月28日和2月11日,联合津南区商务委、津南区安监局、津南区食药监局、津南区工商局对津南区主要景区、旅游饭店、旅游团队接待饭店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消除了各类隐患。
四是制定预案,加强值班。围绕保障春节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从安全责任、组织机构、安全制度、应急处理等方面制定安全预案。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