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卫生监督所全面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25.10.2016  05:37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宝坻区卫生监督所全面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评价体系,落实量化分级公示制度。
          根据《天津市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管理及使用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宝坻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依照量化分级评分表明细,对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进行量化分级考核,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确定卫生信誉度等级并进行量化分级公示,依据每次日常监督量化评价对卫生信誉度进行相应的调整。截止目前,已完成全区228户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公示,还有87户乡镇公共场所将逐步进行量化分级公示,预计10月底前完成全区量化分级公示。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有利于公众了解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状况和卫生管理水平,接受社会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促进公共场所行业健康发展。下一步,宝坻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深入全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合理消费选择,维护公众的知情权,为全区人民的公共卫生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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