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15.03.2017  17:35

  各区卫生计生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人民医院、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市安定医院、市健康教育中心、市结核病控制中心、市口腔医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推动各地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城乡居民获得感,全周期、全人群、全方位维护人民健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85号),现转发给你们,做好相关工作。
          请各区卫生计生委按照考核内容要求,加强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更加突出项目成效,突出居民感受度,突出区级考核主体作用。
          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市安定医院、市健康教育中心和市结核病控制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整理归档2016年度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包括督导、质控、培训、考核等工作记录(通知、课件、照片、签到、过程记录和结果反馈等),做好迎接国家项目考核准备。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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