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印发《实施意见》加强改进学校美育工作

16.03.2017  15:36

  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总体目标是:到2018年,全市学校美育工作将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基本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天津特点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据了解,按照《实施意见》,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开齐开足美育课程,着力提高美育课教学质量。任何学校不得改变美育课程设置,不得擅自删减或以任何理由挤占美育课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开设艺术课程,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总课时的9%。

  《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各学校要将美育实践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实施课程化管理。鼓励大中小学校开展戏曲进校园交流活动,争取每年让学生免费欣赏到一场优秀的戏曲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