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法联合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协调会在市妇联召开

27.01.2016  18:08

  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定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强调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明确了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处置机制措施,规定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和组织的反家庭暴力职责。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月27日,市妇联与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与计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召开协调会,共同研究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联合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市妇联副主席周路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中,与会人员就如何联合开展宣传工作,推动反家庭暴力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做好相关制度的细化落实,切实保障女性受害人合法权益进行研究讨论。为推动工作有效开展,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会后还要加强沟通,及时就家庭暴力重难点案件、典型案例进行经验交流,对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我市家庭暴力案件呈现特点、发生趋势进行分析研判,做好我市家庭暴力的预防、教育和惩处。

  同时,为加强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普及,会议确定2016年3月1日,市妇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高法等单位将联合举办“专家带你解读反家庭暴力法”主题活动,共同启动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联合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反对家庭暴力意识,提升有关工作人员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