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首部《反家暴法》3月1日起实施 天津七部门联合开展解读会

01.03.2016  19:34

“反对家庭暴力守护幸福平安”《反家庭暴力法》解读会举行。(摄影:孙晓川)

天津市妇联主席戴蕴致辞。(摄影:孙晓川)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主任、研究员薛宁兰解读《反家庭暴力法》。(摄影:孙晓川)

反家庭暴力舞台剧表演,图为丈夫打妻子后,妻子拨打110求助。(摄影:孙晓川)

  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1日电:今天上午,天津市妇联联合市综治办、市高法、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委共同举办了“反对家庭暴力守护幸福平安”《反家庭暴力法》解读会。市妇联主席戴蕴致辞。各区县妇联代表、基层民警、法官、民政工作人员及市级巾帼普法志愿者代表等200余人参加活动。

  为了引导更多人关注、学习《反家庭暴力法》,市妇联设计制作了6000份宣传海报,下发至各区县,同时通过人民网天津视窗、天津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征集问题。解读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主任、研究员薛宁兰针对市民对家庭暴力的看法,就《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目的、意义和基本原则以及法律亮点进行了深入解读。

  解读会现场,舞台剧表演真实再现了家庭暴力现象,公安、民政、法院、妇联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就家庭暴力告诫、救助庇护、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进行讲解。互动环节中,律师、专家对观众、网友的问题进行答疑。

  “这个活动太有意义了。我外甥女家就受家暴困扰,之前我们作为家属只能安慰劝导,不知道具体怎么帮她。之前派出所也教育过她丈夫,但屡教不改,逼得我外甥女有家不敢回。回去我就告诉外甥女,这回可有招制他。派出所可以出告诫书,村委会或居委会还会配合查访、监督。不敢回家,可以到民政部门寻求临时的紧急庇护,还可以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她丈夫停止暴力。”参加活动的刘大爷如是说。

  此次解读会拉开了市妇联宣传《反家庭暴力法》活动的序幕。在法律出台的过程中,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大量工作。在倡导全社会反家暴意识方面,通过全媒体宣传、举办“3.8”维权周、“11.25”、“12.4”主题活动,积极宣传法律和反家暴知识。在推动建立反家暴多部门合作机制方面,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基层家庭暴力警民调处站;与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了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事案件专门审判等制度;与民政部门共同建立了天津市妇女救助中心和受家暴妇女的救助制度;与市司法局联合建立了天津市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受暴妇女提供调解和法律援助。在维护受暴妇女权益方面,通过妇联系统“一线一网一信”的四级信访网络,以及遍布城乡社区的5000余个基层半边天家园,直接为受暴妇女提供“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困难救助”五位一体的维权服务。 天津市妇联表示,今后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落实工作。一是做好源头预防。市妇联从2015年开始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修订工作,目前,该办法已进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审议阶段,将通过修订来制定一部更系统更有针对性地保障妇女权益的《天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从源头上维护女性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二是大力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建设法治天津·巾帼在行动”活动,组织千名普法讲师和普法志愿者,深入到遍及城乡的“半边天家园”,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宣传法律。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进一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引导家庭树立良好的家风。三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调解化解工作。提升四级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四级妇女儿童维权站点的工作效能,积极推进市、区两级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建设,继续加强与综治、法院、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反家暴社会化维权网络,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维权和民生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