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我市设立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有关工作对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作出部署
牢固树立机遇意识 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李鸿忠主持 王东峰肖怀远臧献甫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意见》和《天津市受问责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9月5日上午,市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我市设立市委军民融合发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有关工作,审议通过《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近期工作要点》《加快军民融合龙头工程、精品工程和重要项目建设的意见》。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东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市政协主席臧献甫出席。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军民融合发展重要思想。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增强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牢固树立机遇意识,发挥天津科技资源密集优势,在大战略、大格局中找到天津定位,建设军民融合发展大市。要立足于可操作性,加快设立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及相关工作机构。要拓宽思路,着力推动观念转变,深化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市场机制有效整合各类资源,探索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合作新途径。要坚持一体谋划、平战结合,加快军民融合龙头工程、精品工程和重要项目建设,带动我市高新技术、装备工业、智能制造等领域取得更大突破,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强调要切实把“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体现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之中,毫不手软坚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食品安全部门要敢抓敢管、敢于担当,切实承担食品安全卫士之责,严厉追责问责,形成责任闭环,全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意见》。会议强调,我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高校、科研院所要坚决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聚焦科技人员的权益利益这个核心,坚决破除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评价、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的阻力和束缚。要重点监督我市高校、科研院所领导班子特别是第一责任人的落实情况,真正把政策效应发挥出来。
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受问责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会议指出,制定受问责干部管理办法,是我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一项制度创新。要强化干部受问责后的思想引导和工作考核,将问责干部影响期内的现实表现作为干部管理使用的重要参考,切实做到既体现从严管理监督要求,又坚持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