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发票配送系统》改造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因工作需要,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拟采购《增值税发票配送系统》改造服务项目,欢迎合格的服务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一)项目名称
《增值税发票配送系统》改造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8.5万元整。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
为了进一步做好增值税发票调拨工作、应对金税三期上线之后的变化,决定对《增值税发票配送管理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
一是将待调拨结存发票数据源从CTAIS综合征管系统调整为金税三期优化版系统的相应后台数据;
二是根据金税三期发票调拨流程先分局申请、后市局调拨的特点,取消原在《配送系统》提交调拨申请的模式,采取直接读取金税三期中基层单位提交调拨流程中调拨数量方式。
三是修正原《配送系统》中的缺陷,优化部分查询功能。
需要改造的功能模块包括市局专用发票领购管理、市局普通发票领购管理、分局专用发票领购管理、分局普通发票领购管理、专用发票配送查询、普通发票配送查询、基础维护等。
(二)商务需求
参加企业必须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不得转包。
三、采购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采购程序
1.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成立由市局办公室、采购部门和业务需求部门组成采购小组,制定评价标准;
2.参加单位报名;
3.召开采购双方会议,采购小组现场接收报名参加企业提交包括报价、项目实施方案、回应业务需求等内容的《应答报告书》并进行审议,对存在疑问的现场单独问答;
4.择优确认服务提供企业;
5.签订服务合同。
(二)涉及参加采购企业时间安排
1.2017年9月15日16:00前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405室),报名时需携带加盖单位印鉴的《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发票配送系统〉改造服务参与报名表》(见附件)。
2. 2017年9月20日14:00在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四楼会议室召开采购双方会议。
3. 2017年9月25日,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布采购结果
4.2017年9月28日前,签署服务合同。
四、其他
有意参加企业如对此公告存在疑问,可在工作时间以电话方式联系我们,联系人及电话:
李 钟 022-24465689
刘 强 022-2446555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有对本次采购最终解释权。
附件: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发票配送系统》改造服务项目采购会议参会报名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