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人盗窃当做“消遣” 都是“无聊”惹的祸
16.07.2015 14:47
本文来源: 北方网
天津北方网讯: 因为生活感到无聊,大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居然将去商场偷衣服当做晚年“消遣”,最终古稀老人为此付出了千元罚金的代价。这个老人盗窃案例也成为《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实施以来,大港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适用于七十五岁以上犯罪分子的盗窃案。
去年夏天,商场营业员小李打烊后像往常一样在店内清点当天账目和货品,经清点发现少了两件衣服,由于衣服的金额不是很高,老板只是提醒小李下次注意,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11月,隔壁店里的小王来找小李聊天,谈到8月离奇丢衣服的事情,小王说自己10月也碰到了相同的情形,两人打开丢衣服当天的店内录像,经过仔细查找,一个穿着宽松的大爷引起两人的注意,小王和小李向老板做了汇报,商场报警并说明情况。
经过办案民警仔细比对,才发现大爷盗窃手法之迅速简直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趁着店员招呼别的顾客,这位大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衣服夹到自己衣服下,然后悠闲地走出了商场,把在场民警和店员都给看呆了。
这日,大爷又一次走进商场,不过这次却被店员当场抓获,据犯罪嫌疑人王亮交代,自己已经七十六岁,由于在家无聊,就去外面溜达,到了店里趁着店员不注意偷了两件衣服,自己每次到家总是愧疚不已,但每次到店里却又忍不住盗窃……经价格部门鉴定,盗窃衣物涉案金额5238元。
办案检察官对其进行深刻的思想教育,并要求其家人对其多关心照料。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于王亮系初犯,且悔罪态度较好,鉴于此,承办人员建议法庭对其判处罚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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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7.2015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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