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市委全会精神
认真履行人大职责 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7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代理书记黄兴国在市委全会上的讲话,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肖怀远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散襄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崔津渡、苟利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李亚力、王宝弟、张俊滨,秘书长、党组成员杨福刚出席会议。
与会同志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刚刚闭幕的市委十届九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审议通过我市《实施意见》,对于动员全市上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和产业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市委代理书记黄兴国在全会上的讲话,深刻分析国内外科技创新发展的新形势,从我市实际出发,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基本原则和任务措施进行了精辟的阐述,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实施意见》对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好人大的各项职责,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和产业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深入贯彻市委全会部署要求,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重要责任。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通过地方立法激励科技创新、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为强劲的法律支撑。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方式,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团结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三步走战略目标贡献力量。要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与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科学文化素养,努力提高创新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实现中央对天津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