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 84项举措着眼实质进展啃硬骨头

10.04.2015  12:42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5-04-10   
   
   
   
  4月9日电(记者    陈菲    罗沙    徐硙)《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近日下发。84项改革举措着眼于在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敢于啃硬骨头,突破利益格局的藩篱,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绘就了路线图和时间表。针对实施方案中的焦点话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

  焦点1
  内外“双管”齐下
  防范司法“打招呼

  【任务】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点评】只有排除外部干预加强内部监督相结合,建立一整套的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受各种因素非法干扰,办权力案、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日前,中办、国办公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公布《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项规定分别从外部内部筑起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高压线”。

  焦点2
  用符合职业特点的
  管理制度留住人才

  【任务】加快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建立健全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点评】长期以来,我国对司法人员等法治工作人员实行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不能充分体现法律职业特点,不利于把优秀人才留在法治工作第一线。需要进一步推动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专业职务序列和单独薪酬制度,强化职业保障,提升职业尊荣感,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焦点3
  错案倒查问责
  要明确启动程序

  【任务】方案要求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的同时,还要求统一错案认定标准,明确纠错主体和启动程序,保证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

  【点评】只有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才有助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司法公正。

  焦点4
  建立立案登记制
  推行网上立案

  【任务】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建立预约立案制度,因地制宜推行网上立案及其他远程立案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建立对无正当理由不予立案的司法救济机制。加大立案信息的网上公开力度。

  【点评】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表示,立案登记制强调对当事人诉请的形式审查,人民法院只要形式审查就应立案登记,不得对符合条件的诉求拒绝、推诿和拖延立案。

  焦点5  
  探索检察机关
  提起公益诉讼

  【任务】实施方案要求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对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适用范围和程序进行探索,明确公益诉讼的参加人、案件管辖、举证责任分配。

  【点评】当前,很多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和事件因为没有主体提起诉讼,而处于“不告不理”的尴尬境地。由于公益诉讼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明确的程序规定,各地司法机关在探索中做法也不一,不利于公益诉讼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开展。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修改法律或者授权的方式,明确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督促起诉以及在特殊情况下直接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程序,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提供法律依据。

  焦点6
  研究论证审判权和
  执行权“外部分离

  【任务】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在总结人民法院内部审执分离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论证审判权与执行权外部分离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