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切实落实鉴定人出庭制度 服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22.03.2018  19:11

  近日,市司法局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刑事诉讼中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规定》全面梳理整合鉴定人、有专门知识人出庭的法律规定,规范其出庭的启动程序、具体流程;明确其出庭的义务及违规惩戒措施,加大督促出庭力度;细化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费用、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其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规定》的印发,是市司法局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中“健全鉴定人负责制,落实鉴定人出庭制度,规范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质证”有关要求的有力举措,对深入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重大决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