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扎实做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审核登记工作 全力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专业化服务

23.03.2018  19:25

  自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以来,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启动、高质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

  市司法局主动协调市环保局、市海洋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寻求行业资质、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与配合。与市环保局共同遴选并组建环境损害评审专家库,专家平均年龄50岁,均具备丰富的环境保护工作经验,其中98%以上的专家具有高级职称,数名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为审核登记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专业保障。

  截至目前,市司法局在原有核准登记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司法鉴定中心的基础上,新设立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天津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两家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业务范围覆盖污染物性质鉴别、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大气、土壤与地下水、近岸海洋和海岸带、农业环境、农产品鉴定、核辐射等多个领域,面向社会提供专业化司法鉴定服务,将为满足环境损害相关诉讼需求、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