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要求全市各百货店超市做好春节商品供应繁荣节日消费市场

16.01.2015  20:44
  市商务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百货店、超市做好2015年春节市场繁荣供应,进一步繁荣市场、促进消费,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购物环境。
  《通知》指出,春节消费市场是传统消费高峰,全市各商业零售企业要精心组织货源,做好商品采购,确保市场供应,满足我市人民群众节日消费需求。要求各超市要制定详细的采购供应方案,及时组织货源,在对商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的同时,提前做好生鲜蔬菜的采购和准备工作,增加粮、油、肉、菜、禽、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库存,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积极拓宽采购渠道,鼓励通过“厂超对接、农超对接、联采联购”等多种形式降低采购成本,丰富商品品类,保证节日期间市场供应“量足、质优、价稳、便民”。百货店要在发挥各自渠道优势的基础上,优化供应链,调整商品结构,创新采购模式,鼓励通过买手制等新形式,丰富商品品类,优化品牌结构,为津城消费者打造全新多彩的购物选择。
  《通知》要求各百货店、超市要确保进货渠道正当,严把商品进货、入库、上柜、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商品检验,加强供应商管理,确保商品可追溯。各超市要做好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卫生有关规定,严格管控食品准入环节;进行熟食加工的工作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食品加工区要做好定期消毒;对直接入口的熟食,要采取做好外包装、分类摆放等有效措施;要对生鲜食品做好农残检测;要设立临期食品专区,对临期食品实行严格管理,杜绝过期、变质食品的销售。要严格执行《价格法》等有关规定,自觉规范商品价格。要加强店内商品价签的监督检查,做到明码实价、价签规范、货签对位。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识醒目。要建立起价格督察员巡视制度,定期定时对店内商品价签进行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通知》还对各百货店、超市美化购物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提出特别要求,要求对卖场卫生要进行彻底清扫,使卖场整洁、明亮、有序,商品摆放整齐;商场通道、电梯、休息座椅、柜台货架,超市存包柜、收银台、购物推车(筐)等服务设施要及时清洁;超市生鲜区及食品加工区要及时打扫和通风,器具要定期消毒,地面应有防滑措施。各门店要做好节日氛围布置,做好动线设计、商品摆布、细节装饰、引导指示,突出“年味儿”。春节期间各门店要将卫生环境清洁工作常态化、严格化,以洁净、舒适、喜庆的店容店貌迎接羊年春节。要重视春节期间服务质量,加强卖场管理,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各环节的服务,以优质服务促进节日市场供应,以周到细致的工作满足顾客的购物需求。各门店要加强对员工服务态度、服务技能的培训,使员工服务热情、得体、周到;要适度增加促销人员、导购人员数量,加强卖场服务巡查力度,确保超市各销售区域、百货店各销售柜台能为消费者提供最及时的服务;要合理开放结账通道,强化对特殊消费人群的服务,适度开展个性化增值服务,使卖场服务更加人性化、个性化、标准化、细节化。
  为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丰富促销活动,《通知》鼓励各门店在春节期间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充分展示天津商业的良好形象。倡导各商场延长夜间营业时间,鼓励不同业态发挥自身特色,充分利用营业场所内部空间优化商品布局,开展形式多样的购物、餐饮、文化、休闲娱乐等夜间促销活动,丰富延时营业期间服务项目,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跃消费气氛。鼓励企业创新营销方式、拓宽销售渠道,通过微营销、O2O等新模式吸引消费人群,把春节促销积累的新经验、新做法转化为业态升级、经营升级的新常态。要坚持“文明促销”,严禁高音扰民,阻碍公共交通。
  《通知》还专门就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出现安全事故提出要求:各百货店、超市要自觉加强水、电、消防等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工作预案,防止出现安全事故。春节前要对电梯、大功率用电设备及线路、安全疏散通道等设施进行检修,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玻璃门窗及自动扶梯、卫生间等入口处要设置明显安全提示,确保购物通道和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要建立促销安全责任制,避免开展容易造成人群拥挤的促销活动,出现人群聚集时要及时做好疏散和秩序维护,避免出现踩踏事故和其他危及人员安全的事故。要制定包括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车辆停放等方面的应急预案。要做好安全检查和巡查工作,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通知》要求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市场繁荣和安全检查工作;市百货商业协会、市连锁经营协会要积极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倡导会员企业文明促销、安全过节,做好食品安全、价格规范工作。

来源:( 天津商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