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各类金融服务将为产业出海保驾护航

21.05.2015  22:18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推动一批重点行业出海。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国装备制造业现已形成了门类齐全、具有相当技术水平和成套水平的完整产业体系,产业规模已连续5年居全球第一。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步伐不断加快,2014年我国装备制造业出口额达到2.1万亿元人民币,大型成套设备出口额约1100亿美元,与一些国家的产能合作取得积极成效。在现阶段全球产业结构加速调整时期,发展中国家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为我国将“产品输出”变为“产业输出”提供了重要契机。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司长顾大伟向记者阐述了“产能合作”的含义:“我们不是简单地把产品卖到国外,而是把我们的产业整体输出到不同的国家去,同时帮助这些国家建立更加完整的工业体系、制造能力,所以说我们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的合作,核心就在于通过这样的合作把产品的贸易、产品的输出推进到一个产业的输出和能力输出上来。”

  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和装备制造合作作为一项新的工作,无论对于政府还是企业自身来说都将面临巨大挑战。如何更好地实现政府和企业等的多方面合作,顾大伟指出,首先政府要进一步实现简政放权,更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手续,做好“服务者”的角色;同时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要积极稳妥,防控风险,尊重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文化,切实规范企业在境外的投资活动。

  顾大伟同时指出,在这次《指导意见》当中,金融服务支持方面,政府把其作为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政策措施中的重点。“一是提供各种金融支持,包括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优惠贷款方面会系统地去支持企业走出去。包括像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各大商业的金融机构,也包括政府的优惠贷款,会更大程度地向这几个方面倾斜。”

  此次金融服务的优惠政策方面又有了一些重大突破,顾大伟介绍道:“这次《指导意见》当中明确了企业的境外资产可以抵押获得境内贷款;中资的各种金融机构要加快走出去,在海外布局网点,为我们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另外,中国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在境外通过发行人民币债券、外币债券,也可以通过在境外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去融资,去直接支持中国的企业走出去。”

  同时,《指导意见》提出了要加快建立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要完善人民币全球清算系统,顾大伟认为,这对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也有帮助,“一方面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个必要措施。”

  通过各类基金来支持企业走出去也是金融服务中的重要环节,顾大伟介绍道:“其中像400亿美元规模的丝路基金,将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来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比如中非基金,东盟基金,中拉基金,中阿基金。我们跟哈萨克斯坦建立中哈产能合作专门基金,现在正在谈的规模可能是在60亿美元左右,都是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来支持。”

  顾大伟同时向记者透露了接下来金融政策方面的重要举措:“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我们会在中投公司下面设立海外股权的直接投资公司,这个规模也会比较大,甚至有可能会超过丝路基金。中投公司下面设立海外直接投资公司的方案已经批准,公司也已经设立了并初步开始运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支持企业走出去。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措施是出口信用保险,明确了对我们中国企业和装备走出去在产能合作上实现应保尽保,通过出口保险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