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全国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引导合作社创新发展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08.10.2015  11:33
      9月29-30日,全国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座谈会在黑龙江哈尔滨召开。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会上强调,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扶持服务,引导和促进合作社规范运行、创新发展,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会议指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已成为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主线。农民合作社要顺应农业发展的新变化,体现时代的新要求,在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重要作用。发展农民合作社,有助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有助于促进多种形式规模化经营,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有助于推进绿色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品质。

  会议强调,规范是合作社发展的基础,只有抓好规范,合作社才能体现其自身的基本属性,始终坚持服务成员的宗旨;创新是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只有抓好创新,合作社才能不断增强创造力和感召力,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要坚持规范、创新两手抓、两促进,在持之以恒抓好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合作社组织形式创新、产业业态创新、运行机制创新和支持方式创新,依靠创新驱动做大做强合作社。不管什么类型的合作社,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坚持合作社原则、受到农民群众欢迎,都要允许和鼓励,采取措施加以引导,让合作社成为农业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平台,进一步激发农村创业创新的动力和活力。

  会议要求,当前要抓好四方面重点工作:一是认真总结基层的鲜活经验,归纳概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同的发展模式,加强宣传推广,让农民群众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将“盆景”变成“风景”。二是抓实抓好试点示范,稳妥开展合作社信用合作等改革试点,继续开展示范社创建行动,深入解剖发展典型,带动面上工作。三是加快培养合作社带头人,将合作社带头人培养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储备一大批具有互联网思维、善于经营管理、掌握先进技术的带头人。四是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和开门修法,广泛听取合作社和农民群众的意见,提出针对性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建议;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现有政策,让政策的含金量充分显示出来,让广大农民群众和合作社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