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好处费” 让同学为其贷款 11名大学生被骗130万元

06.02.2017  21:22

  今年1月3日,天津某高校学生马某到公安西青分局学苑派出所报警称,去年10月至12月期间,其同学刘某以开办公司急需资金为由,诈骗自己以个人名义分17次向网上和线下借贷公司为刘某贷款23万余元。此后,刘某携款失联。借贷公司向马某催贷,马某被迫报警。

  鉴于案情重大,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案件。经调查核实,自2015年12月份以来,刘某以相同手段先后诈骗马某等11名高校生超过130万余元,后刘某离校失联。

  刘某,这位在同学眼中巧舌如簧的“创业能人”,在专案组深入调查中,逐渐露出真面目,其诈骗手段清晰可见:第一,用同学个人信息网上贷款;第二,用同学个人信息线下贷款;第三,让同学写欠条去套现;第四,借高利贷。虽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刘某能屡屡得逞,靠的就是承诺还贷以及每次贷款成功后给同学们“好处费”。

  今年1月19日,警方获得新线索,刘某可能出现在武清区某小区。当天12时许,便衣民警赶到该小区蹲守。13时,将刘某抓获。

  据专案组民警介绍,2015年4月,刘某首次从一个线下贷款的店里贷款购买了一部手机,后找家里要来钱准备还贷。在此期间,刘某将钱挪用,眼见还贷日期到了,他“急中生智”,再次从网上贷款软件上贷款用于还钱。网上贷款软件门槛很低,只需学生将身份证、学生证进行登记,并上传手持证件的照片,便可以完成申请进行贷款,刘某自此失控。

  每笔还款数量不大,刘某开始还能正常还贷。随着时间推移,消费越来越多,结果窟窿越来越大。刘某便盯上了同学,开始找同学贷款、借高利贷,所得款项用于填补之前的贷款窟窿和其他人的欠款。 经查,刘某涉案金额达130万余元。(常健 陆欣蓉 田俊美 张婧萱)

[责任编辑: 金鑫 ] [编辑: 金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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