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市16名中心城区水环境优秀社会监督员获表彰
11.01.2016 13:20
本文来源: 水利厅
人民网天津视窗1月8日电:从天津市河长办获悉,自2013年实行“河长制”以来,天津市大力推动水环境社会监督机制建设,共聘用407名水环境社会监督员,对纳管河道进行监督评价,为促进“河长制”发挥效益、提升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天,天津市河长办对中心城区16名优秀社会监督员进行了表彰,进一步推动水环境社会监督机制建设。
近年来,天津市下大气力治理水污染,连续实施了水环境专项治理、清水工程和清水河道行动等三轮水生态环境治理,城乡水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为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果,天津市创新水环境管理机制,于2013年5月起推行“河长制”,河道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水生态环境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所辖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负总责。为加强监督考核,建立了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公众参与机制,每条河道聘请当地居民或村民代表担任监督员,定期对河道治理和管理效果进行评价,以群众满意程度作为社会监督考核指标。目前,全市共聘请水环境社会监督员407名,其中中心城区37名、区县370名。监督员每月对监督范围内河道(段)的水质、水面堤岸环境卫生、管理设施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排污、倾倒垃圾、围垦、破坏管理设施等有关情况上报至市河长办。截至2015年底,全市562条(段)、5638公里一、二级河道及主要干渠纳入“河长制”管理,各位水环境社会监督员顺利完成了监督评价任务,中心城区涌现出16名表现突出的监督员,被授予“水生态环境优秀社会监督员”称号。
据悉,今年市河长办将进一步完善河道水环境社会监督机制,推动市和区县执行统一的水环境社会监督员准入和淘汰制度,开展水环境监督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督水平,发挥社会监督效果。
本文来源: 水利厅
11.01.2016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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