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人,更要留住人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家是用“脚”投票的。天津提出“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众多企业看好天津、“重仓”天津。吸引人,更要能留住人。赢得一时的“好评”容易,怎样把 “好评”变成企业扎根的长久选择?
9月1日正式施行的《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法治“硬手段”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规范和促进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为提升“软实力”提供强有力支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毋庸置疑,把理念做成口碑,把口碑变成更优的环境,既要打基础,更要利长远。《条例》的制定实施,正是一个着眼长远之举。“这两年,天津城市发生了很大变化,软环境变化也很大。我们感到在天津发展心里有底。”“天津专门设立了企业家服务处,这体现了对营商环境的重视。把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体现出政府的决心,企业就更愿意留下来。”刚刚闭幕的2019市场监督管理论坛上,企业家们的发言道出了一个真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企业发展的坚实后盾,也是给企业家最好的“定心丸”。
从“天津八条”到“民营经济19条”,从“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到“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近年来,天津出台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招、硬招,按下了优化营商环境“快进键”。《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2018》显示,天津政务环境位居全国第三,营商环境综合排名位居前列。在全国开展的“2018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专项问卷调查中,天津踏进“前五”,位居第四。今年上半年投资增长全国第一的天津,在8月中旬举行的国内顶级企业家论坛──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上,又签下千亿元投资“大单”。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让企业不仅愿意来,更能留下来、扎下根,厚植公平竞争、蓬勃发展的土壤至关重要。《条例》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化治理的制度框架,一方面,规范和促进改善营商环境的举措,推动政府职能持续转变,提高行政效能,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规范、便捷的政务服务;另一方面,以监督为手段,为政府部门的行为划定“边界”,对增加企业办事难度,甚至推诿、敷衍、拖延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从根本上杜绝政府职能的“错位”“越位”和“缺位”,防止在政策执行中出现“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用法治涵养天津营商环境的“清新空气”,不断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把市场主体的活跃度保持住、提上去,就是为天津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