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首次参加认罪认罚的案件公开审查
26.06.2017 17:0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近日,为了以公开促公正,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一起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市司法局随机抽选的两名人民监督员参与了案件公开审查活动。公开审查会上,围绕“事实和证据情况调查”“不起诉理由调查”等环节,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详细分析案情,释法说理,充分阐述不起诉意见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取证过程和证据效力进行了说明,两名人民监督员针对赔偿数额等具体问题进行详细了解并发表意见。检察机关将充分参考各方意见,最终决定是否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是我市作为全国试点首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也是天津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后首次经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选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审查活动。人民监督员参与到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中,能够更好地促进刑事司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互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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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017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