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召开旧楼区“捆绑式”物业管理 工作部署会

14.04.2016  15:53

  为进一步推进和平区旧楼区“捆绑式”物业工作,切实推进提升改造后的旧楼区管理服务常态化,2月29日,区民政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分管民政工作副主任、民政科长召开了和平区旧楼区“捆绑式”物业管理工作部署会。区民政局局长郑育民出席。区民政局副局长刘晨主持。

  会上,首先传达学习了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启动2016年旧楼区长效管理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讲解了《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提升改造后旧楼区长效管理复查复检工作的通知》。与会人员重点围绕《和平区旧楼区长效管理考核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并提出了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

  今年,区民政局将进一步规范“捆绑式”物业管理机制和流程,不断完善“捆绑式”物业管理服务模式,实现提升改造后旧楼区管理服务常态化。采取宣传引导、典型引路、法制教育等方法,抓好物业费收缴率提升,抓好社区物业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高。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检查标准,委托第三方对323片旧楼小区年内实现旧楼区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检查2遍。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旧楼区物业管理政府补贴资金奖励办法,切实形成加强旧楼区物业管理与政府补贴资金良性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