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通报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4.06.2016  12:44

  从市纪委获悉,和平区于日前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和平区五大道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喜刚借到外省参会之机,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李喜刚在担任小白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期间,借到甘肃省兰州市参会之机,组织该单位参会干部赴青海湖等地公款旅游。同时,李喜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和平区纪委给予李喜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和平区环卫局原环卫队队长兼渣土所所长徐绳澧滥发钱款等问题。经徐绳澧同意,该单位以购置洗涤用品等名义,先后两次用公款违规购买超市购物卡,发放给单位职工。同时,徐绳澧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和平区纪委给予徐绳澧党内警告处分。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