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擦亮法治“金招牌” 呵护营商环境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如何筑巢引凤?怎样固巢养凤?昨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政法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通报。
据介绍,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要求,我市打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全面发力,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添劲助力。
加强营商环境立法和制度保障。率先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去年9月,《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成为四大直辖市中首个“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今年,我市还将出台《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满足市场主体需求提供立法支撑。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保障方面,市政府出台《营商环境建设评价实施方案》,构建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法治良好”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标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加强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5条措施》,查短板找弱项,提出解决措施。
办事提速、服务提质。持续深化“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推行承诺审批制,对企业申请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后补、以函代征、限时办结。完善“政务一网通”平台建设,大幅压缩办事程序和期限,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从1133项减少到228项,社会投资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开工平均时间由192天压缩至75天以内,企业开办审批只需1天时间。
开展执法检查,严防“执法扰企”。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快推进市行政执法监督新平台建设。启动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2019年度,评查出12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损害执法队伍形象的典型差案。出台我市首份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为处于发展初期的中小微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发展环境。
严厉打击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诈骗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深入开展黑恶案件、执行案件、产权案件、侵害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案件四个“大起底、全清零”,对涉民营企业黑恶犯罪案件坚持快侦快诉快判,及时查封扣押冻结黑恶组织涉案资产,最大限度为受害企业追赃挽损。
用贴心暖心服务,为民企发展注入“加速剂”。设立12348服务民营经济专门热线,及时受理解决民营企业法律咨询及反映问题。全市共组建公益法律服务团49个,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500多件次,调解解决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法治体检”活动,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服务企业风险防范化解、助力企业稳产稳工稳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