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社保缴费基数连年上涨
新华网天津1月8日电(记者李斌、李劲峰、刘林) 新年伊始,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纷纷上浮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有所上涨。
为何缴费费率偏高,缴费基数还在涨?涨了之后负担是不是更重?“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
是不是普遍上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公布,2015年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按此测算,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82元,上限则上调了1278元,涨幅分别为11%和10%。这意味着,即便月工资不到2000元,企业和员工也得按照2812元的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社保。
记者梳理发现,除天津以外,福建、江西等地也上调了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广西、湖北等地社保部门介绍,近年来社保缴费基数年年都会上浮,一般会根据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确定。
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统称“五险”。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社保缴费以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纳基数。
相关专家表示,这就意味着社会平均工资增加,缴费基数也会随之上浮,上涨是普遍现象。
“统计部门一般在5月份发布上一年年度统计公报,此后社保部门会据此确定缴费基数上浮幅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韦伟告诉记者,广西近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每年都有10%以上的增长,缴费基数也在相应上调。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1869元,2014年已提高到2317元;浙江的缴费基数下限也从2012年的1908元提高到了2014年的2230元。
财政部发布的历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也呈连年上涨态势。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5994亿元,比上年增长15%;2012年、2011年则分别比上年增长22%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