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四项举措积极推动自贸区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发展

25.05.2015  19:29
  一、探索服务工作新机制。参照中国内地对港澳法律服务业开放合作的方法,报请司法部同意,在自贸区先行先试,探索中外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方式和机制。一是允许在自贸区设立代表处的外国(含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律师事务所以协作方式,相互派驻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二是允许外国(含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律师事务所在自贸区内实行联营。加强空港经济区和东疆保税港区联系沟通,拟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法律服务中心,积极参与自贸区立法工作。

  二、建立管理体制新模式。市司法局与中心商务区管委会合作建设全国首家律师服务示范基地——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律师服务创新示范基地。同时成立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金融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由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金融创新服务示范基地以及金融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基地组成。目前已有9家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签约入驻,8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尚在洽谈中。新区司法局将成立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同时打造一个公证机构总部,为自贸区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

  三、拓展服务领域新渠道。公证行业积极参与自贸区筹建工作,塘沽公证处已为东疆片区自贸区标识等多项重点建设项目成功提供招投标服务。市司法局组织新区律师事务所围绕自贸区建设举办公益法律大讲堂活动5期,区内近百家企业受益。选派4家律师事务所轮流到天津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值班,做好进驻自贸区企业的接待咨询服务。

  四、打造人才服务新高地。市司法局组织考察团多次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与多家律师事务所、高校法学院洽谈,达成合作意向,现有6家单位和个人申报科研课题14项,涉及金融创新、融资租赁、现代物流法律风险、政府监管和法律信用评估等方面。适应自贸区建设需要,探索建立新增公证员编制内与编制外双轨制管理新模式,主动引进行业外具有金融、财会、海商、贸易相关专业的高层次公证员。吸引高端法律服务人才来新区创业发展,扶持新区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为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储备高端法律服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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