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多措并举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08.04.2016  09:34

                                   

为贯彻党的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规范行政执法权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全面依法行政,完成建设法治市容、法治园林、法治城管的目标,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制定完善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要求,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

按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市市容园林委多次召开会议,明确目标,制定方案,拆解任务,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强化依法行政。一是规范程序、细化流程、依法执法。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程序,细化了执法流程,确保行政执法每个环节都依法依规。二是加强教育、强化队伍、文明执法。强化管理教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培训计划和文明执法规范,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强监督。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了《天津市市容园林委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建立了常态化监督机制,健全了行政执法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从制度上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防止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通过多种措施,有效的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观念,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

下一步,市市容园林委将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手段,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市容园林建设管理水平,为美丽天津建设提供坚强保障。